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基於建立會員資料庫管理及維護會員資料與促進會員利益之目的,將蒐集、處理或利用貴公司/您提供之個人資料,本會謹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告知您相關之資訊如下:
一、蒐集目的及類別
本會蒐集目的在於建立會員資料庫管理及維護會員資料與促進會員利益、行政作業、保險辦理、邀請參加本會舉辦之會議、活動、課程、推廣及蒐集產業資訊等目的,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如下:姓名、身份證字號、生日、戶籍地址、電話、手機、E-mail、公司名稱、職稱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的資料,及透過您間接取得之公司負責人、會員代表、眷屬及員工資料。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於本聲明第一條所載之目的利用之,除另外告知外皆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本會得因主管機關之規定或蒐集目的消失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 條進行個資的刪除及停止處理利用,將不另行通知提供個資當事人。
三、個人資料利用與同意
凡加入本會成為會員者,經入會申請及透過本網站所進行之必要個人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視同會員已同意本會就所涉及會員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與利用,本會無須逐次徵求會員同意。上述所謂會員包括正式會員及贊助會員之會員代表及其所屬職員及眷屬。
四、當事人權利行使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您可向本會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五、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當您選擇不提供或未提供正確的個人資料時,本會受限於所取得個人資料之完整性,可能無法對您提供本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本公司/本人已閱讀並瞭解上述告知事項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並同意授權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於所列目的之必要合理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公司/本人之個人資料,及將此同意書提供予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留存及日後查證使用。